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玉玺本末 南宋 · 曹彦约
 出处:全宋文卷六六六六、《昌谷集》卷二二
言传国玺者多矣,讫无定说。
原其所由,则人主身自服之,非臣下之所常见,道听涂说,未免差误,传记杂录,易以湮没(原注:《旧唐·经籍志》有纪僧真《玉玺谱》一卷,姚察《传国玺》十卷,徐令言《玉玺正录》一卷,而僧真姚察之书久不传矣,《馆阁书目》中亦无徐令言正录》,而其说或亦谓之《玉玺谱》,间见诸书。唐章怀太子注《后汉·光武纪》,已用其说。今仅有蜀本《朝士谈》一书,乃前都官员外郎李石所撰,其叙玉玺事颇详,最无依据。)
士大夫所传已无依据,又以徐令言、李之说参于其间,尤更牴牾(原注:令言信《北齐书》之说,谓永和所得之玺,即秦玺也,与《晋纪》不同。又谓侯景既败,侯子鉴盗其玺,走江东,惧追兵至,投诸佛寺,为栖霞寺僧永所得。陈永定三年,僧永死,弟子普智奉献。陈亡,玺传于隋。不独晋非此玺,而陈隋亦无此玺矣。李石信《晋阳秋》之说,谓晋孝武太元十九年雍州刺史郤恢得玺于慕容永,乃送建业。不独晋不得此玺,而永之崛起,亦无得玺之理。语在《永和玺》注。)
正史所载亦多不同,若不因本朝绍圣间此玺再出,士大夫以纸出之,当职官手自摹之,则其著见于天下者寡矣(原注:郑望之《秦玺跋》云:绍圣四年初献秦玺,诏百官杂识视。时先君为尚书郎,乃请以纸出之,遂得其真。《金石录》云,咸阳所获传国玺,初至京师执政以示将作监李诫手自摹印之,遂传于世。)
然其玺尚有玉色未辨,不得而尽考也(原注:汉宣帝立玉宝璧祠于未央宫中,刘原父以为受命宝和氏,当是据崔浩而言。崔浩《汉书音义》曰:传国玺是和氏作之。舒元舆云:秦丞相八字刻在荆玉,而飞上天矣,则其当为白玉。徐令言云:其玉出蓝田山蔡京等云:其色绿如蓝,则其当为绿玉。《石虎别传》曰:武乡长城县韩强,在长城西山岩石间得玄玉一方四寸,与同文,曰「受命于天,既寿永昌」。以为瑞。则又有玄玉者矣。)
今且序秦汉魏晋所得之宝,与白色、绿色、玄色并出之异,然后辨史氏之差误,众说之不根,使后之君子有考焉。
秦以前民皆以金玉银铜犀象为方寸玺,各服所好。
秦独天子称玺(原注:出《汉旧仪》)始皇作传国玺,使丞相李斯书之,文曰「受命于天,既寿永昌(原注:《吴志·孙破虏传》注引旧《吴书》之文如此。应劭《汉官仪》曰:天子有传国玺,其文曰「受命于天,既寿且康。」《吴志》注云:「且康」、「永昌」二字,未知何者为得。《朝士谈》云:秦玺面文曰「受命于天,既寿永昌」。玺上隐起为盘龙文,文曰「受天之命,皇帝寿昌」。是皆未见真玺者也。考正史及众说,未尝有「且康」二字,其曰「受命于天,既寿永昌」者,已两至本朝。其曰「受天之命,皇帝寿昌」者,自晋传隋,亦不闻有背文、面文之说也。且既曰「受命于天,既寿永昌」,则其背文不应曰「受天之命,皇帝寿昌」,意同而词不律,非古人之意也。)」。
汉高帝入关至灞上秦王子婴系颈以组,降轵道旁,封上始皇帝(原注:出《高帝纪》。)
后诛项籍,即天子位,服御其玺,世世传授号曰汉传国玺(原注:出《元后传》。《汉官仪》以为子婴始皇玺,高帝服御之,恐未必如是之遽也。)
周勃诛诸吕,废少帝,尝手贯皇帝玺(原注:出《史记·世家》应劭注。)
文帝时有言欲反,下廷尉薄太后文帝曰:「绛侯绾皇帝玺,将兵于北军,不以此时反,今居一小县,顾欲反耶」?
文帝乃出之(原注:出本传。)
昭帝时,殿中有怪,一夜群臣皆惊。
霍光尚符玺郎,郎不肯授欲夺之,郎按剑曰:「臣头可断,玺不可得也」。
甚谊之。
明日,诏增此郎秩二等。
昌邑王,即持其手,解脱其玺组,奉上太后,乃立皇帝(原注:并本传。)
哀帝崩,无子,太皇太后即日驾之未央宫,收取玺绶(原注:出《王莽传》。《太平御览》载,哀帝将崩,以玺绶付董贤,曰:「无妄以与人。」中常侍王闳者,叔父也,白元后,请夺之。即带剑至宣德闼,谓曰:「宫车晏驾,国嗣不立。君受恩深重,当俯伏号泣,何事久持玺绶,以待祸至耶?」不敢拒,跪授玺绶。按《汉书·董贤》、《王莽传》,哀帝置酒麒麟殿,上在酒所,从容谓,笑曰:「吾欲法,何如?」进曰;「天下乃高皇帝之天下,非陛下之有也。天子无戏言。」上默然不悦。哀帝既崩,白:「董贤年少,不合众心。」收印绶。则知元后之未央者,收皇帝玺绶;而王莽所白者,董贤印绶也。《御览》本援引《汉书》,而班固荀悦之书皆不载,不知何书耶?)
平帝既崩,孺子婴未即尊位,玺藏长乐宫。
王莽篡汉,使安阳侯王舜请玺于元后,后怒曰:「而属父子宗族,蒙汉家力,富贵累世。
既无以报,受人孤寄,乘便利时夺取其国,不复顾名思义。
人如此者,狗猪不食其馀。
且若自以金匮符命为新皇帝,亦当自更作玺,何用此亡国不祥玺为」!
太后涕泣而言,亦悲不能自止,良久乃仰谓太后:「臣等已无可言者,必欲得传国玺,太后宁能终不与耶」?
太后语切,恐欲胁之,乃出汉传国玺,投之于地,以授曰:「我老已死,知而兄弟今族灭也(原注:出《元后传》。《玉玺谱》曰,元后投之于地,玺上螭一角缺。而正史不载,至《吴书》乃始见之也。)」。
及汉兵诛带玺绶避火渐台,商人杜吴杀取绶,不知取玺及头。
公宾就见绶,问绶主所在,乃斩首并玺与王宪
得玺,无所送。
后宫,乘其车服。
越四日,而李、邓晔入长安,斩,送更始大司马谢禄,而玺归更始矣。
赤眉杀更始于高陵,立刘盆子
建武三年光武征赤眉于宜阳,赤眉君臣面缚奉高皇帝玺绶,乃诏先帝玺绶,归之王府,斯乃祖宗之灵,士人之力。
其择吉日,祠高庙,赐天下长子为父后者爵,乃受传国玺(原注:出《光武纪》。)
灵帝既葬,少帝在位,献帝未立,宦者张让、段圭作乱,劫二帝幸北宫,又走小平津。
掌玺者奔散,并失其玺。
、圭等既诛,二帝既还,得六玺于阁上,而传国玺独未得也。
董卓少帝献帝陈留王即尊位。
初平改元山东州郡起兵讨迫帝都长安
二年遂发掘洛阳诸陵,破虏将军孙坚,以袁术之命入洛阳,扫除汉宗,平塞诸陵。
军城南,甄官井上,旦有五色气,举军惊怪。
令人入井,探得传国玺,方圆四寸,纽盘五龙,上一角缺(原注:此《吴志·孙破虏传》注引《吴书》之言也。此玺元后投之于地,旧不言一角缺,而言一角缺者昉乎此。)
明年死,袁术将僭号,拘夫人而夺之(原注:出《山阳公载记》。)
僭号二年而死,荆州刺史徐璆得玺,还许上之汉(原注:出《朝士谈》,与《山阳公载记》相表里。但《载记》节文见于《吴志》注与杂书,未见全文,恐亦出《载记》也。而《玉玺谱》乃云,袁绍有僭盗意,拘坚妻,逼求之。得玺,举兵以向魏武魏武恶之。败,得玺还汉。恐不然也。按为破虏将军,乃袁术之意。死后,复表其兄子贲为豫州刺史,策载母徙曲阿,继从袁术,其不为袁绍所拘,事理明甚。)
魏文帝将受汉禅,遣使求玺绶于献穆曹后(原注:后,魏武女也。)
后怒,以玺绶抵轩下,因涕泣横流曰:「天不祚玺(原注:出《穆后传》。《续汉书》云:「天不祚此玺。」其义亦通。按《魏志·贾逵传》;魏太祖崩,隐陵侯彰行越骑将军从军长安来,问先王玺绶所在。正色曰:「太子在邺,国有储副,先王玺绶,非君所宜问也。」是时魏未受禅,所问者魏王玺绶耳,非传国玺绶也。)」。
司马师将废齐王芳,使郭白太后,取玺绶置坐侧。
及迎高贵乡公,又请玺绶,后曰:「我见高贵乡公,小时识之,我欲自以玺绶手付之(原注:出《魏略》。)」。
自魏传晋,使太保郑冲奉玺禅位。
其后平吴,不过得金玺而已(原注:出《晋书》。《御览》引《拾遗录》曰:晋太康平吴,孙皓送六金玺,云无玉工,故以金为印玺。)
惠帝时赵王伦篡位,使义阳王威黄门郎骆休逼惠帝,夺玺绶。
伦败,反正,曰:「阿皮捩吾指,夺吾玺绶,不可不杀」。
阿皮,小字也,于是诛(原注:出本传。)
怀帝永嘉五年岁在辛未王弥洛阳,执刘曜,而传国玺不可考矣(原注:《晋书》载永嘉末洛京不守,玺为刘聪所得。及石勒灭刘氏,玺入伪赵冉闵诛石氏,玺又入。及是四十二年,而玺复归于晋。然其文乃曰:「受天之命,皇帝寿昌。」与「受命于天,既寿永昌」之文不同。《北齐·辛术传》云:辛术广陵,获传国玺,送邺,文宣以玺告于太庙。此玺即秦所制,方四寸,上纽交盘龙,其文曰「受命于天,既寿永昌」。且言二汉相传,至魏晋没于刘聪至穆帝永和中得之,历宋齐梁而没于侯景败,得于郭元建,而以进焉。按永和所得玺,其文曰「受天之命,皇帝寿昌」。至隋犹在,载于《礼仪志》者甚详。而所谓「受命于天,既寿永昌」者,寂无闻见,则知《晋史》所载者为是,而《北史》所载者为非也。唐贞观撰《晋史》,其志书最为详备,不应有此玺而不录。《玉玺谱》云:玺属石勒刻一边云:「天命石氏」。此题今不复存。《朝士谈》云:石季龙磨其隐起之文,刻其旁为文曰「天命石氏。」其说既不相同,又云此题今不复存,不知所见者为何玺,不敢以为秦玺也。惟永和所得,乃有「受天之命,皇帝寿昌」八字,粗有传授,亦谓之传国玺,今别条以永和玺名之。马端临《通考》:梁末侯景之败也,以传国玺自随,使其侍中平原太守赵思贤佩之,曰:「若我死,宜沈于江。勿令吴儿复得之。」思贤自京口济江遇盗,从者弃之草间,至广陵以告郭元建,元建取之以与辛术送之至。按郭元建,侯景之党,败,以广陵王僧辩,既而复降于北齐,齐遣行台辛术广陵。传国玺自五胡之乱没于刘石。石氏败,玺复南归于晋。历宋齐梁,至侯景之败,而玺遂北归于高齐云。)
后赵石虎得玄玉玺于武乡之长城,方四寸,厚二寸,文同秦玺,然其色玄也,不知为何代之玺(原注:出《石虎别传》。按石虎即伪位,在晋文咸康乙未,距永嘉辛未凡二十五年。而得玺之年,不可考也。武乡上党属邑,本朝初属潞州,后析为威胜军。)
秦苻坚姚苌所执,当晋孝武太元十年岁在乙酉,距洛阳之陷七十有四年矣。
求传国玺于曰:「小羌乃敢干逼天子,岂以传国玺授汝羌也?
玺已送晋,不可得矣」。
史不书其玺文,又无送晋之事,不知此为何玺(原注:出《载记》传。)
又六十一年,岁在丙戌
后魏世祖太平真君七年,即宋文帝元嘉二十三年也,魏毁邺城五层佛图,于泥像中得玉玺二,其文皆曰「受命于天,既寿永昌」,其一刻其旁曰「魏所受汉传国玺」。
史不言其玉色、工制与其方广、厚薄,既曰魏受汉玺,或者真传国玺也。
不知魏晋之间,未有言其旁刻字本末者,何耶?
既有二玺,则传国玺已有其副。
太平真君以后,历东西魏周齐隋唐,而此玺未尝见于史。
后魏承平甚久,不知何从失之。
本朝绍圣四年岁在丁丑,距太平真君七年又六百五十一年矣,咸阳县民段义斸地得古玉二,五年正月永兴军以闻,诏尚书礼部、御史台学士院秘书省太常寺官讲求定验以闻。
翰林学士承旨蔡京等奏:按所献玉玺,其色绿如蓝,温润而泽,其文曰「受命于天,既寿永昌」。
其背螭纽五盘,纽间有小窍,用以贯组。
又得玉螭首,其玉白如膏,亦温润。
其背亦螭纽五盘,纽间亦有贯组小窍。
其面无文,与玺相合。
大小方圆无毫发差殊。
今考玺文,为秦玺可知。
其玉乃蓝田之色,其篆乃李斯小篆,其文则刻而非隐起,其字则饰以龙凤鸟鱼,乃虫鱼鸟迹之法,其制作尚象古而不华,于今所传古书莫可比拟,而工作篆书之文巧者亦莫能仿佛,非以后所能作明矣。
臣等被奉诏旨,得与讨论,黜诸家伪说,而断以正史,所有玉玺,委是汉以前传国之宝(原注:蔡京等黜诸家伪说,而断以正史,其说是矣。但其奏有云,曰「皇帝寿昌」者,晋玺也。曰「受命于天」者,后魏玺也。则「既寿永昌」者,秦玺可知。迁就欺罔,无所不至。按「受天之命,皇帝寿昌」,晋得此玺,如今得秦玺也,岂可谓之晋玺?至于「受命于天,既寿永昌」,乃秦玺而后魏得之耳。今乃析而二之,以「受命于天」为后魏之玺,以「既寿永昌」为秦玺,其为面谩也甚矣。邵武《后录》:绍圣元年咸阳县民段吉夏日雨后村中立门足陷,得玉玺一,方四寸,篆文如凤鸟之状,曰「受命于天,既寿永昌」。按《玺记》云:秦始得卞氏玉,刻以为玺,元后取玺投之地,故一角缺。验之皆合,唯记云色黄,此青苍色耳。又云背亦刻「受天之命,皇帝寿昌」,则无之。有司奏上,廷议以为瑞,改元元符,命段吉以官。至靖康,金人取去。)
诏令礼部太常寺考案故事以闻。
四月丙戌礼部太常寺言:按《国朝会要》,元日五月朔冬至,并行大朝会仪,乞以礼祇受,群臣称贺。
从之。
宰臣章惇书写玉检,诏词臣撰乐章,付太常寺,应奉朝会之用。
丁酉,诏传国宝检以「天授传国受命之宝」为文。
五月戊申朔,行朝会礼。
己酉,大赦天下。
癸丑甲寅,恭谢景灵宫
戊午,宴于紫宸殿
丙寅,诏以绍圣五年六月朔元符元年(原注:出《泰陵宝录》。)
徽宗即位,以白玉作受命宝,为八宝之一,其方四寸有奇,以「受命于天,既寿永昌」为文。
大观元年十一月,诏八宝初成,可于正月二十三日后用之。
尚书省言:受命宝非常用之器,唯封禅则用之。
则大观以后,本朝有绿白二玺矣(原注:出《会要》。谨按《御制八宝记》云:受命宝,其玉蓝田,其制秦也。不可以传示将来,贻训后世。方参稽宪度,自我作古,有以宝玉献者,色如截肪,气如吐虹,温润而泽,其声清越。有以古篆进者,龙蟠凤翥,鱼跃鸟飞,奇耦相生,纵横得所。有以善工进者,雕琢众形,如切如磋。分毫析缕,不见其迹。四者毕备,于是揭而玺之,乃以「受命于天,既寿永昌」之文作受命宝,其方四寸有奇。蔡绦云:得秦玺而无检,螭又不缺,疑其一角缺者乃检也。自有玺后,考验甚详,上犹独取其文而黜其玺不用。旧说螭一角缺,未有言其检者,此又之凿也。但古今所见少有同者,不得不致疑耳。)
元符戊寅靖康丁未,盖三十年。
建炎戊申嘉定辛巳,又九十四年矣。
永和玺者,不知其何时作也,其文曰「受天之命,皇帝寿昌」,与秦玺不同(原注:《北齐·辛术传》以其文为「受命于天,既寿永昌」者,误也,已于秦玺辨之。)
后世以为传国玺易与秦玺相乱,今故以永和名之,谓其以永和至晋,而名始着也。
其制度精密,非当时僭伪所能办(原注:《晋阳秋》云:鸟篆隐起,巧丽惊绝,与传国玺不同。《隋志》云:螭兽纽上交五盘螭,鸟篆隐起。)
洛京失守,南北纷争,假托天命者,皆欲得此玺。
变诈百出,无所不至(原注:《·载记》,冉闵石祗,僭大号,遣其使人常祎慕容隽使记室封裕告之曰:「石祗去岁使张举请援,云玺在襄国,其言信否?」曰:「平寇之日,在邺者略无所遗,玺何从而向襄国?」《载记》又曰:冉闵既败,慕容隽欲神其事,诈言历运在己,妻得玺以献,号曰奉玺君。以永和八年皇帝位,大赦境内,改元曰元玺。又《玉玺谱》云:元帝渡江后,数世无玉玺。北人皆曰司马家儿是白版天子。或谓元帝大兴三年慕容廆尝送玉玺三纽,不知彼乃宇文氏所得之玺,非中国之玺也。)
晋永和虽得之,而所以得之者非正道也(原注:《载记》又言:冉闵被执,其子智尚幼,蒋干遣詹事刘猗奉表归顺。濮阳太守戴施应之,次于棘津,猗至施止,不听进,责其传国玺。猗归以告干,犹豫不决。施因遣参军何融率壮士百人入,登三台助戍,谲之曰:「今且出玺付我,凶寇在外,道路梗涩,亦未敢送。当遣单使驰告天子。天子闻玺已在吾道,当遣重兵相援。」干信之,乃出玺付融,融使赍玺驰还。或谓何融以赏得之,或谓戴施取之以计,乃使何融驰还。或谓冉智以玺付之,非蒋干也。大要是何融、戴施共谋取之,冉智年幼,听命于蒋干,不足深辨。《晋阳秋》云:雍州玺者,晋孝武太元十九年雍州刺史郤恢表慕容永称藩奉玺,方六寸,厚一寸七分,蟠螭为鼻,合高四寸六分,四面龟文,下有八字,其文曰「受天之命,皇帝寿昌」,云是慕容所制,未详厥始,此则误也。八字载于永和八年《晋纪》,不可泯没。慕容永崛起小丑,草创简陋,寻为慕容垂所杀,安得更自制玺?先是慕容隽慕容廆之子,父子雄据一方,犹以不得玺为耻,诈封奉玺君,而况于乎?其言未详厥始,则不根甚矣。)
姑因史氏诸家之说,推本而铺叙之。
永嘉五年王弥洛阳,得六玺送刘曜刘聪,而此玺在其中(原注:洛阳陷时,与秦玺当皆送刘聪,而秦玺不复传授,疑乱兵失之。)
聪死,子粲嗣位,其大司空靳准作乱,自称大将军,执粲杀之。
为乔泰等所杀,推靳明为盟主,遣卜泰奉玺于
大悦,谓泰曰:「使朕获此神玺而成帝王者子也」。
石勒闻之怒,增兵攻明。
败于石勒,其子熙奔上邽
石虎上邽,遣主簿封送玺于勒
向所谓六玺者,止有其一,此外特太子金玺耳(原注:已上并杂出《晋书·载记》。按天子有六玺,曰天子之玺、天子行玺、天子信玺、皇帝之玺、皇帝行玺、皇帝信玺,所用不同。应劭《汉官仪》及诸史皆详言之,与传国玺并行于世。自永嘉以后,每言传国六玺,则是六玺不皆在,与传国玺合为六耳。《前凉录》载,张寔元年兰池赵婴上言,于青涧中得一玉玺,钳纽,光照水外,文曰「皇帝玺」。《后周书》曰:宇文氏因狩得玉玺三,纽有文曰「皇帝玺」,必永嘉以后之所失者也。至唐贞元二年,神策将温嘉顺犹得白玉印文曰「天子之宝」,亦可见矣。赵封送玺于勒,止有一玺,于此可见。)
石勒既死,石虎篡立。
死,其子世嗣位。
石遵、石监、冉闵相继篡立,闵为慕容恪所执,其子智守邺尚幼,因其臣蒋干以玺献于晋(原注:《燕书》曰:元玺六年,蒋干遣太子詹事刘猗赍传国玺诣晋求救,猗负玺行数里,天黄雾四塞,不得进,易取行玺始得去。此事虚诞,全不可信。)永和八年,玺至建业,百寮毕贺(原注:出晋《穆帝纪》。)
自晋传宋,宋元凶劭作乱而败,不见传国玺。
问劭,乃云:「在严道育处」。
就取得之。
孝武即位,拜蔡兴宗侍中,每言得失,无所顾惮。
帝新拜陵,尝使负玺陪乘。
宋末,谢朏侍中,领秘书监
齐高帝将受禅,当日在直,百寮陪位,侍中当解玺。
佯不知曰:「何公事」?
传诏云:「解玺授齐王」。
曰:「齐自应有侍中」。
乃引枕卧,传诏惧,乃使称疾,曰:「我无疾,何所道」?
遂朝服步出东掖门,乃登车,仍还宅。
是日遂以王俭侍中解玺,既而武帝请诛
高帝曰:「杀之则成其名,正应容之度外(原注:并出《宋书》。)」。
自齐传梁,至简文帝,为侯景所篡。
败,其玺不知所向。
北齐东南道行台辛术广陵得其八玺,献于文宣文宣以告太庙,而此玺居其一也(原注:《辛术传》云:其文曰「受命于天,既寿永昌」,推原所自,以为永和中载僧施所得者,使督护何融送建业,历、齐、梁至侯景败,侍中赵思齐以玺授南兖州刺史郭元建以送于,而以进焉。其玺文与《晋纪》不同,疑传误也。若以为晋永和自是一玺,而辛术自是一玺,特传引用之误,亦是一说。但永和玺后来却有传授,而辛术玺所谓「受命于天,即寿永昌」者,齐陈之际,略无所传,知其误也。又文宣纪载所献八玺,而传只载传国玺,又不知其七者果何玺也。先是齐受东魏禅,固尝遣太尉彭城王元韶等奉皇帝玺绶,而魏宗室元晖业骂之,曰:「尔不及一老妪,背负玺与人,何不打碎之?」事见《魏景穆十二王传》。则知当时之玺不一而足,八玺之中,亦必有所谓六玺者,特宋齐所传,非西晋之旧也。)
北齐河清中着令定制,自六玺之外,止有传国一玺,白玉为之,文曰「受天之命,皇帝寿昌」者,乃是物也(原注:《隋志》载北齐玺,自传国玺、六玺之外,止有木印,则辛术元韶所进之玺,已不能全矣。)
北齐、西魏皆并于后周,始与神玺并行于世(原注:西魏大统三年槐里获神玺,大赦,不言其文也。独《隋志》言,神玺、传国玺皆宝而不用,神玺明受之天,传国玺明受之运,则神玺之文,亦有关乎天命者矣。)
开皇三年,诏以传国玺为受命玺(原注:出《隋文帝纪》。《朝士谈》云:开皇九年江南,得真传国玺,乃改前所得者名神玺。此又不考本末者也。秦玺失于晋永嘉,而稍见于后魏太平真君之时,永和玺复归于晋,而隋已得之于后周矣,陈安得有真传国玺哉?谓陈有梁敬帝近代受禅之玺,犹之可也。况西魏、北齐已先有神玺之名,非开皇所改明矣。)
隋之亡也,玺没于宇文化及
化及败,为窦建德所得。
唐武德四年,克平东夏建德右仆射裴矩奉八玺以献,而受命玺实在其中(原注:化及之事,虽出于《朝士谈》,而正史不全载,然新旧史于《建德传》皆云裴矩奉传国八玺来降,则炀帝失之于化及化及失之于建德,其事明矣。)
唐有受命玺,以封禅礼神,即其旧也(原注:《新唐志》载,神玺、受命玺之外,止有天子、皇帝六玺而已,是谓八玺。乃言有传国玺及八玺,岂通传国而为九耶?志言八玺甚备,而传国玺独无所言,是误以受命、传国为二玺矣。当云合传国为八可也。)
太宗贞观十六年,复刻受命玺,其文曰「皇天景命,有德者昌」。
而受命之名,复自别于传国玺矣。
武后长寿二年,尝改玺为宝。
中宗神龙元年,又改宝为玺(原注:此三事,皆出《通典》,而本纪不载。特于长寿二年九月乙未,书作七宝而已。)
玄宗天宝十载,改传国宝为承天大宝,而传国之名犹不废也(原注:肃宗乾元元年,上皇天帝御宣正殿,授皇帝传国、受命宝,则知虽改为承天大宝,而旧名不废也。)
五代乱离后,其玺不复存矣(原注:蔡绦《国史后补》云:国初创业艰难,诸宝多阶石为之。元丰中,始诏依古作六玺,有玉而未成也。《会要》云:唐末六玺亡失,国朝铸以金鍮。太宗雍熙三年,诏以天下合同之印为天下合同之宝,御前之印为御前之宝,书诏之印为书诏之宝,铸以金,是玉玺不传于本朝也。)
受命宝者,其初当出于传国二玺,其一曰「受命于天,既寿永昌」,其二曰「受天之命,皇帝寿昌」,皆有受命之文,而未以受命名之也。
隋文帝受周禅,遂有东、西二魏之宝,其名不一,而所谓传国玺曰「受天之命,皇帝寿昌」者,乃永和玺也,其传最远。
开皇三年,始表异而出之,名曰受命玺,而受命之名立矣。
隋传之唐,而太宗不以为受命玺也。
贞观十六年,乃自作受命玺,以白玉为螭首,其文曰「皇天景命,有德者昌」。
是隋、唐之际,各有是玺,而其文则异。
本朝继五代之后,二玺皆不复存。
至道三年十一月二十日真宗即位之初,中书门下言:皇帝受命宝,请以「皇帝恭膺天命之宝」为文,诏可,而不言其制度也(原注:《会要》误以膺字为应字,而《长编》不载,旁见于《宏词类编》者,乃作膺字。虽不足据,然累圣皆作「恭膺天命之宝」矣。)
大中祥符元年五月,有司详定封禅仪,请以玉牒、玉册并刻字填金,联以金涂银绳,缄以玉匮,置石䃭中。
封匮以金泥和粉乳香为之,印以受命宝,宝方一寸二分,文曰「恭膺天命之宝」,则是真宗朝尝两作之矣(原注:《会要》云:请依旧制,别造玉宝,文同受命宝,则是八字皆同,而《长编》止载「恭膺天命之宝」六字,盖节文也。是时又作「天下同文之宝」,铸以金,以封石䃭。《会要》虽云封匮封䃭之宝,而不言别作,则又略也。)
乾兴元年仁宗即位三月十六日礼仪院言:皇帝登位,所有受命之宝,并缘宝法物,请下文思院少府监
从之。
天圣元年九月二十二日,诏以宫城火,重制皇帝受命宝,则是仁宗初年亦两作之也。
嘉祐八年英宗即位六月十三日翰林学士范镇言:「伏闻大行皇帝受命宝,欲举而葬之,恐非所以称先帝恭俭之意。
其受命宝,乞陛下自宝用之,且示有所传付」。
检讨检寻典故,及命两制礼官详议。
翰林学士王圭等奏议曰:「受命宝者,犹昔传国玺也。
宜为天子传器,不当改作。
谓今宜从省约,以称先帝恭俭之实」。
其后别造受命宝,而所议弗用。
元丰八年哲宗即位门下侍郎章惇言:「奉诏篆皇帝受命宝,请以『皇帝恭膺天命之宝』为文」。
从之(原注:以上并出《会要》。)
即是以观,本朝皇帝即位,皆作受命宝,而以「皇帝恭膺天命之宝」为文矣。
但前乎真宗,则有太祖太宗之世,后乎真宗,则神宗居英、哲之间,而受命宝亦不作,岂作辍亦随时耶?
将史失之耶?
哲宗得秦玺,绍圣五年四月诏作传国玺检,以「天授传国受命之宝」为文,是哲宗有两受命宝,而秦玺其一也。
徽宗初年,亦作受命宝,因秦玺之旧,以「受命于天,既寿永昌」为文,则徽宗之受命宝,不复用「恭膺天命」之旧矣。
既作受命宝,又作国宝,及天子、皇帝行信六宝。
大观元年,八宝皆成,十一月十一日,诏以来年正月二十三日后用之(原注:镇国、受命本是二宝,而《会要》乃载大观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,诏受命宝字之上添镇国二字,则当与国宝相乱矣。至三年八月二十五日,又诏八宝之名,一曰镇国神宝,二曰受命之宝,则是受命之宝未尝加国字也。《会要》何为并载耶?)
今皆不存矣(原注:朱丞相《秀水閒居录》云:靖康京城失守,八宝悉为金人劫取矣。但八宝既失,而国宝独存,其文所谓「范围天地,幽赞神明,保合太和,万寿无疆」者,则又朱丞相误也。国宝文九字,曰「承天福,延万亿,永无极」,而「范围天地」以下十六字者,谓之定命宝,乃朱丞相维扬所见者也。合定命宝言之,谓之九宝。靖康八宝皆失,而定命宝独在。蔡绦《国史后补》载九宝甚详,与《御制八宝记》及《会要》诸书皆相表里,当以说为正。)
予讨论玉玺本末,有所谓《云麓漫抄》者,乃(原注:彦卫。)景安之所作,予未之见,疑犹有遗论也。
讨论粗定,乃于亲戚间见之,顾其说微有差误,不足取信。
且如秦玺之为玉,或云和氏,或云蓝田,要当指一物为证。
今云秦得和氏所献玉,命李斯篆书,诏工人孙寿蓝田玉作,何也?
献帝初虽失玺,后复孙坚得之,再入袁术,而徐璆以上于许。
今云献帝出奔则失之,何也?
曹操虽不受汉禅,而子丕实受之,刻玉玺之侧,曰「魏所受汉传国玺」,虽真伪未可知,未尝指言所刻也。
今云不应丞相时,先取其玺,何也?
晋元帝渡江,数世无玉玺,北人始有白版天子之讥,其后永和得玺,君臣相庆。
今云三国鼎立时,有假版天子之语,何也?
秦以前为方寸玺,至始皇侈而大之,乃作受命玺。
今云方围四寸,其为伪无疑,何也?
如此等类,不可胜举,姑举其概以自志焉。
使彭宠作记告城门将军 东汉 · 子密
 出处:全后汉文 卷二十一
今遣子密等至子后卿所,速开门出,勿稽留之(《后汉书·彭宠传》:「朱浮不相能。帝遣从弟子后兰卿谕之,留子后兰卿,遂发兵反,自立为燕王。斋,独在便室。苍头子密等因卧,缚著床。呼其妻。解手,令作记。书成,即斩头置囊中,持记驰出城,诣阙。」又见《御览》五百引《东观汉记》。)
奏永宁宫魏嘉平六年九月 曹魏末晋初 · 安平王孚
 出处:全晋文卷十四
尚书令太尉长社侯臣孚、大将军武阳侯臣师、司徒万岁亭侯臣柔、司空阳亭侯臣冲、行征西安将军新城侯臣昭、光禄大夫关内侯臣邕、太常臣晏、卫尉昌邑侯臣伟、太仆臣嶷、廷尉定陵侯臣毓、大鸿胪大司农臣祥、少府臣袤、永宁卫尉臣桢、永宁太仆臣阁、大长秋臣模、司隶校尉颍昌侯臣曾、河南尹兰陵侯臣肃、城门校尉臣虑、中护军永安亭侯武卫将军安寿亭侯臣演、中坚将军平原侯臣德、中垒将军昌武亭侯臣廙、屯骑校尉关内侯臣陔、步兵校尉临晋侯臣建、射声校尉安阳乡侯臣温、越骑校尉雎阳侯臣初、长水校尉关内侯臣超、侍中臣小同、臣顗、臣酆、博平侯臣表、侍中中书监安阳亭侯臣诞、散骑常侍臣瑰、臣仪、关内侯臣尚书仆射光禄大夫高乐亭侯、尚书关内侯臣观、臣嘏、长合乡侯臣亮、臣赞、臣骞、中书令臣康、御史中丞臣钤、博士臣范、臣峻等稽首言:臣等闻天子者,所以济育群生,永安万国,三祖勋烈,光被六合。
皇帝即位,纂继洪业,春秋已长,未亲万机,耽淫内宠,沉漫女色,废捐讲学,弃辱儒士,日延小优郭怀、袁信等于建始芙蓉殿前裸袒游戏,使与保林女尚等为乱,亲将后宫瞻观。
又于广观上,使怀、信等于观下作辽东妖妇,嬉亵过度,道路行人掩目,帝于观上以为宴笑
于陵云台曲中施帷,见九亲妇女,帝临宣曲观,呼怀、信使入帷共饮酒。
怀、信等更行酒,妇女皆醉,戏侮无别。
使保林李华、刘勋等与怀、信等戏,清商令令狐景呵华、勋曰:「诸女,上左右人,各有官职,何以得尔」?
华、勋数谗毁景。
帝尝喜以弹弹人,以此恚景,弹景不避首目。
景语帝曰:「先帝持门户急,今陛下日将妃后游戏无度,至乃共观倡优,裸袒为乱,不可令皇太后闻。
景不爱死,为陛下计耳」。
帝言:「我作天子,不得自在邪?
太后何与我事」!
使人烧铁灼景,身体皆烂。
甄后崩后,帝欲立王贵人皇后
太后更欲外求,帝恚语景等:「魏家前后立皇后,皆从所爱耳,太后必违我意,知我当往不也」?
后卒待张皇后疏薄。
太后合阳君丧,帝日在后园,倡优音乐自若,不数往定省。
清商丞庞熙谏帝:「皇太后至孝,今遭重忧,水桨不入口,陛下当数往宽慰,不可但在此作乐」。
帝言:「我自尔,谁能奈我何」?
皇太后北宫,杀张美人及禺婉,帝恚望,语景等:「太皇横杀我所宠爱,此无复母子恩」。
数往至故处啼哭,私使暴室厚殡棺,不令太后知也。
每见九亲妇女有美色,或留以付清商。
帝至后园竹间戏,或与从官携手共行。
熙白:「从官不宜与至尊相提挈」。
帝怒,复以弹弹熙。
日游后园,每有外文书入,帝不省,左右曰「出」,帝亦不索视。
太后令帝常在式乾殿上讲学,不欲,使行来,帝径去;
太后来问,辄诈令黄门答言「在」耳。
景、熙等畏恐,不敢复止,更共谄媚。
帝肆行昏淫,败人伦之叙,乱男女之节,恭孝弥颓,凶德浸盛。
臣等忧惧倾覆天下,危坠社稷,虽杀身毙命不足以塞责。
今帝不可以承天绪,臣请依汉霍光故事,收帝玺绶。
帝本以齐王践祚,宜归藩于齐。
使司徒臣柔持节,与有司以太牢告祀宗庙。
臣谨昧死以闻(《魏志·齐王芳纪》注引《魏书》)
奏请大臣侍从游幸(《御览》四百五十七题作《表谏齐王》) 曹魏 · 何晏
 出处:全三国文 卷三十九
善为国者必先治其身,治其身者慎其所习。
所习正则其身正,其身正则不令而行;
所习不正则其身不正,其身不正则虽令不从。
是故为人君者,所与游必择正人,所观览必察正象,放郑声而弗听,远佞人而弗近,然后邪心不生而正道可弘也。
季末暗主,不知损益,斥远君子,引近小人,忠良疏远,便辟亵狎,乱生近昵,譬之社鼠,考其昏明,所积以然,故圣贤谆谆以为至虑。
舜戒禹曰「邻哉邻哉」,言慎所近也;
周公成王曰「其朋其朋」,言慎所与也。
《诗》云:「一人有庆,兆民赖之」。
可自今以后,御幸式乾殿及游豫后园,皆大臣侍从,因从容戏宴,兼省文书,询谋政事,讲论经义,为万世(《魏志·齐王芳纪》)
刊典论诏太和二年四月戊子 曹魏 · 曹睿
 出处:全三国文 卷九
先帝昔著《典论》,不朽之格言。
其刊石于庙门之外及太学,与石经并以永示来世(《魏志·齐王芳纪》注引《搜神记》)
与群臣奏永宁宫 曹魏 · 晋景帝
 出处:全晋文卷一
臣等闻人道亲亲故尊祖,尊祖故敬宗。
礼:大宗无嗣,则择支子之贤者、为人后者,为之子也。
东海定王高贵乡公文皇帝之孙,宜承正统,以嗣烈祖明皇帝后。
率土有赖,万邦幸甚。
臣请徵公诣洛阳宫(《魏志·齐王芳纪》注引《魏书》)
太尉司马懿太傅 曹魏 · 孙资
 出处:全三国文 卷三十二
昔吴汉佐光武,有征定四方之功,为大司马,名称于今。
太尉体道(一作体履)正直,尽忠三世,南擒孟达,西破蜀虏,东灭公孙渊,功盖海内。
先帝本以前后欲更其位者辄不弥久,是以迟迟不施行耳。
大将军太尉宜为大司马,既合先帝本旨,又放推让,进德尚勋,乃欲明贤良、辨等列、顺长少也。
虽旦、奭之属,宗师吕望,念在引领以处其下,何以过哉!
朕甚嘉焉。
朕惟先帝固知君子乐天知命,纤芥细疑,不足为忌,当顾柏人彭亡之文,故用低回,有意未遂耳!
斯亦先帝敬重大臣,恩爱深厚之至也。
周成王建保傅之官,近汉显宗邓禹太傅,皆所以优崇俊乂,必有尊也。
其以太尉太傅持节统兵都督诸军事如故(《魏志·曹爽传》注引《魏书》。帝使中书监刘放令孙资为诏。又略见《魏志·齐王芳纪》)
言刘整郑像宜差异子弟 曹魏 · 毌丘俭
 出处:全三国文 卷四十
昔诸荀恪围合肥新城,城中遣士刘整出围传消息,为贼所得,考问所传,语整曰:「诸葛公欲活汝,汝可具服」。
整骂曰:「死狗,此何言也!
我当必死为魏国鬼,不苟求活,逐汝去也。
欲杀我者,便速杀之」。
终无他辞。
又遣士郑像出城传消息,或以语恪,恪遣马骑寻围迹索,得像还。
四五人的头面缚,将绕城表,敕语像,使大呼,言「大军已还洛,不如早降」。
像不从其言,更大呼城中曰:「大军近在围外,壮士努力」!
贼以刀筑其口,使不得言,像遂大呼,令城中闻知。
整、像为兵,能守义执节,子弟宜有差异(《魏志·齐王芳纪》嘉平六年镇东将军毋丘俭上言)
奏谏齐王 曹魏 · 孔晏乂
 出处:全三国文 卷四十四
《礼》:「天子之宫,有斫砻之制,无朱丹之饰」。
宜循礼复古。
今天下已平,君臣之分明,陛下但当不懈于位,平公正之心,审赏罚以使之,可绝后园习骑乘马,出必御辇乘车,天下之福,臣子之愿也(《魏志·齐王芳纪》)
罪状司马师 曹魏 · 毌丘俭
 出处:全三国文 卷四十
相国懿,匡辅魏室,历事忠贞,故烈祖明皇帝授以寄托之任。
懿戮力尽节,以宁华夏。
又以齐王聪明,无有秽德,乃心勤尽忠以辅上,天下赖之。
懿欲讨灭二虏以安宇内,始分军粮,克时同举,未成而薨。
齐王以懿有辅己大功,故遂使师承统懿业,委以大事。
而师以盛年在职,无疾托病,坐拥强兵,无有臣礼,朝臣非之,义士讥之,天下所闻,其罪一也。
懿造计取贼,多舂军粮,克期有日。
师为大臣,当除国难,又为人子,当卒父业。
哀声未绝而便罢息,为臣不忠,为子不孝,其罪二也。
贼退过东关,坐自起众,三征同进,丧众败绩,历年军实,一旦而尽,致使贼来,天下骚动,死伤流离,其罪三也。
贼举国悉众,号五十万,来向寿春,图诣洛阳,会太尉孚与臣等建计,乃杜塞要险,不与争锋,还固新城
淮南将士,冲锋履刃,昼夜相守,勤瘁百日,死者涂地,自魏有军已来,为难苦甚,莫过于此。
而师遂意自由,不论封赏,权势自在,无所领录,其罪四也。
中书令李丰等,以师无人臣节,欲议退之。
师知而请,其夕拉杀,载尸埋棺。
等为大臣,帝王腹心,擅加酷暴,死无罪名,师有无君之心,其罪五也。
懿每叹说齐王自堪人主,君臣之义定。
奉事以来十有五载,始欲归政,按行武库,诏问禁兵不得妄出。
师自知奸慝,人神所不佑,矫发君主,加之以罪。
孚,师之叔父,性甚仁孝,追送齐王,悲不自胜,群臣皆怒而师怀忍,不顾大义,其罪六也。
又故光禄大夫张缉,无罪而诛,夷其妻子,并及母后,逼恐至尊,强催督遣,临时哀愕,莫不伤痛;
而师称庆,反以欢喜,其罪七也。
陛下践阼,聪明神武,事经圣心,欲崇省约,天下闻之,莫不欢庆;
而师不自改悔,修复臣礼,而方徵兵募士,毁坏宫内,列侯自卫。
陛下即阼,初不朝觐。
陛下欲临幸师舍以省其疾,复拒不通,不奉法度,其罪八也。
近者领军许允当为镇北,以厨钱给赐,而师举奏加辟,虽云流徙,道路饿杀,天下闻之,莫不哀伤,其罪九也。
三方之守,一朝阙废,多选精兵,以自营卫,五营领兵,阙而不补,多载器杖,充聚本营,天下所闻,人怀愤怒,讹言盈路,以疑海内,其罪十也。
多休守兵,以占高第,以空虚四表,欲擅强势,以逞奸心,募取屯田,加其复赏,阻兵安忍,怀乱旧法。
合聚诸藩王公以著邺,欲悉诛之,一旦举事废主。
天不长恶,使日肿不成,其罪十一也。
臣等先人皆随从太祖武皇帝征讨凶暴,获成大功,与高祖文皇帝即受汉禅,开国承家,犹尧舜相传也。
臣与安丰护军郑翼、庐江护军吕宣、太守张休淮南太守丁尊、督守合肥护军王休等议,各以累世受恩,千载风尘,思尽躯命,以完全社稷、安主为效。
斯义苟立,虽焚妻子,吞炭漆身,死而不恨也。
案师之罪,宜加大辟,以彰奸慝。
《春秋》之义,一世为善,十世宥之。
懿有大功,海内所书,依古典议,废师以侯就第。
弟昭,忠肃宽明,乐善好士,有高世君子之度,忠诚为国,不与师同。
臣等碎首所保,可以代师辅导圣躬。
太尉孚忠孝小心,所宜亲宠,授以保傅。
护军散骑常侍望,忠公亲事,当官称能,奉迎乘舆,有宿卫之功,可为中领军。
《春秋》之义,大义灭亲,故周公诛第,石碏戮子,季友鸩兄:上为国计,下全宗族。
殛鲧用禹,圣人明典,古今所称。
乞陛下下臣等所奏,朝堂博议。
臣言当道,使师逊位避贤者,罢兵去备,如三皇旧法,则天下协同。
若师负势恃众不自退者,臣等率将所领,昼夜兼行,惟命是授。
臣等今日所奏,惟欲使大魏永存,使陛下得行君意,远绝亡之祸,百姓安全,六合一体,使忠臣义士,不愧于三皇五帝耳。
臣恐兵起,天下扰乱,臣辄上事,移三征及州郡国典农,各安慰所部吏民,不得忘动,谨具以状闻。
惟陛下爱养精神,明虑危害,以宁海内。
师专权用势,赏罪自由,闻臣等举众,必下诏禁绝关津,使驿书不通,擅复徵调,有所收捕。
此乃师诏,非陛下诏书,在所皆不得复承用。
臣等道远,惧文书不得皆通,辄临时赏罚,以便宜从事,须定表上也(《魏志·毋丘俭传》注)
傅子补遗上 其一百二 西晋 · 傅玄
 出处:全晋文 卷四十九
长老说,汉桓帝时大将军梁冀以火浣布为单衣。
尝大会宾客,行酒公卿朝臣前,阳争酒争杯而污之,伪怒,解衣而烧之。
布得火炜华,赫然而炽,如烧凡布,垢尽火灭,粲然洁白,若用灰水浣之焉(《后汉·南蛮西南夷传》注,《三国·魏·齐王芳记》注,《北堂书钞》一百二十八,《御览》六百九十一,又八百二十)
废帝归藩诏 曹魏 · 明元郭后
 出处:全三国文 卷十二
皇帝芳春秋已长,不亲万机,耽淫内宠,沈漫女德,日延倡优,纵其丑谑。
迎六宫家人,留止内房,毁人伦之叙,乱男女之节,恭孝日亏,悖慠滋甚。
又为群小所迫,将危社稷(此二句《魏志》删,从《晋书》补。),不可以承天绪,奉宗庙。
使兼太尉高柔奉策,用一元大武告于宗庙,遣芳归藩于齐,以避皇位(《魏志·齐王芳纪》,又《晋书·景帝纪》)
太常请玺绶令 曹魏 · 明元郭后
 出处:全三国文 卷十二
我见高贵乡公小时识之,明日我自欲以玺绶手授之(《魏志·齐王芳纪》注引《魏略》)
高贵乡公嗣位令 曹魏 · 明元郭后
 出处:全三国文 卷十二
东海王霖高祖文皇帝之子,之诸子,与国至亲,高贵乡公髦有大成之量,其以为明皇帝(《魏志·齐王芳纪》)
黄金银物供军用诏正始元年七月 曹魏 · 曹芳
 出处:全三国文 卷十一
《易》称「损上益下,节以制度,不伤财,不害民」。
方今百姓不足,而御府多作金银杂物,将奚以为?
今出黄金银物百五十种千八百余斤,销冶以供军用(《魏志·齐王芳纪》)
尊礼司马懿正始六年十二月 曹魏 · 曹芳
 出处:全三国文 卷十一
明日大会群臣,其令太傅乘舆上殿(《魏志·齐王芳纪》)
免官奴婢为良民诏正始七年八月 曹魏 · 曹芳
 出处:全三国文 卷十一
属到市观,见所斥卖官奴婢,年皆七十,或癃疾残病,所谓天民之穷者也。
且官以其力竭而复鬻之,进退无谓。
其悉遣为良民,若有不能自存者,郡县振给之(《魏志·齐王芳纪》)
申赦治道(诏正始七年八月 曹魏 · 曹芳
 出处:全三国文 卷十一
吾乃当以十九日亲祠,而昨出已见治道,得雨当复更治,徒弃功夫。
每念百姓力少役多,夙夜存心。
道路但当期于通利,闻乃挝捶老小,务崇修饰,疲困流离,以至哀叹,吾岂安乘此而行,致馨德于宗庙邪?
自今已后,明申赦之(《魏志·齐王芳纪》)
追褒郭修诏嘉平五年八月 曹魏 · 曹芳
 出处:全三国文 卷十一
中郎西平郭修,砥节厉行,秉心不回。
乃者蜀将军姜维寇钞修郡,为所执略。
往岁伪大将军费祎驱率群众,阴图窥窬,道经汉寿,请会众宾,修于广坐之中手刃击,勇过聂政,功逾介子,可谓杀身成仁,释生取义者矣。
夫追加褒宠,所以表扬忠义;
祚及后胤,所以奖劝将来。
追封脩为长乐乡侯
食邑千户,谥曰威侯
子袭爵,加拜奉车都尉,赐银千鉼,绢千匹,以光宠存亡,永垂来世焉(《魏志·齐王芳纪》)
追赐刘整、郑像爵关中侯嘉平六年二月 曹魏 · 曹芳
 出处:全三国文 卷十一
夫显爵所以褒元功,重赏所以宠烈士。
整、像召募通使,越蹈重围,冒突白刃,轻身守信,不幸见获,抗节弥厉,扬六军之大势,安城守之惧心,临难不顾,毕志传命。
昔解杨执楚,有陨无贰;
路中大夫,以死成命,方之整、像,所不能加。
追赐整、像爵关中侯,各除士名,使子袭爵,如部曲将死事科(《魏志·齐王芳纪》)